1
外公嚥氣前,攥着我的手不放。
他說:“小妍,嫁給陸徵,這是外公最後送你的東西。”
我以爲他送我的是一個丈夫。
三年裏,我把林氏製藥的所有資源砸給陸徵,幫他拿下三個新藥批文,把他從一個負債兩百萬的窮博士,捧成了身價十五億的醫藥新貴。
三年期滿那天,他牽着懷孕六個月的沈薇走進家門。
“林妍,公司是我一個人做起來的,跟你沒關係。簽字,淨身出戶。”
我笑了。
外公送我的禮物,從來不是陸徵這個人。
而是那份他從未仔細看過的股權代持協議第十七條——
“若代持期滿,男方單方面終止婚姻關係,則其名下所有股權、專利及衍生收益,自動且不可撤銷的歸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
外公是在ICU裏跟我說這番話的。
他身上插滿了管子,心電監護儀發出微弱的滴滴聲。
“小妍,答應外公一件事。”
……
2
婚後第一個月,我搬進了外公留給我的老宅。
陸徵住在三樓客房,我住主臥。
我們像兩個合租的陌生人。
唯一的交集,是每天早上餐桌上的那幾分鐘。
他總是比我起得早,會把早餐做好放在桌上。
粥、雞蛋、小菜,擺的整整齊齊。
“不用做我的。”第三天我終於忍不住說。
“順手的事。”他低着頭喫飯,不看我。
我沒再說甚麼。
第二週,錢伯來找我。
“小妍,老爺子走之前交代過,要你幫陸徵把新藥項目做起來。”
“甚麼新藥?”
“一種靶向抗癌藥,陸徵在國外做博後時的研究課題。數據很漂亮,但缺資金、缺臨牀資源、缺生產線。”
我皺眉:“這跟我有甚麼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