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媽重生了。
上一世她嫁給老實人,平淡一生。
而她的閨蜜嫁給了下鄉的知青。
後來那個知青回城成了首富,閨蜜也成了有錢人。
重生回1975年,我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那個落魄知青。
她想截胡閨蜜的富貴命,等着將來做首富夫人。
只有穿書的我知道,那個知青根本不是首富,而是個家暴男。
那個閨蜜進城不久就被打死了。
看着我媽給家暴男送紅糖雞蛋,在那求偶遇,我急的嘴角都在抽。
既然勸不住,那就只能用魔法打敗魔法了。
我轉頭跑向了那個真正的未來首富——村東頭那個又兇又狠、被人嫌棄的瘸腿反派。
“叔,我看你印堂發黑缺個媳婦,你看我媽那個傻白甜怎麼樣?”
“買一送一,帶個拖油瓶,不僅能給你養老送終,還能替你治腿!”
“妮兒啊,你瞅媽穿這身咋樣?顯腰身不?”
……
2
霍城是這本書裏的大反派,更是未來的首富。
書裏寫過,霍城家裏說是成分不好,再加上一條腿在早年被人打瘸了,村裏沒人看得起他。
但他腦子活泛,夠狠夠絕。
改革開放後,他是第一批倒爺,從倒騰電子錶開始,一步步做大,最後成了掌控着半個省經濟命脈的商業巨鱷。
關鍵的是,這個霍城雖然對外人心狠手辣,但對自己人護短得很。
原書裏他終身未娶,據說是因爲早年受盡冷眼,看透了人情冷暖,根本不信這世上還有真情。
我一口氣跑到那破屋跟前。
還沒進院子,就聽見裏面傳來一陣磨刀的聲音。
“霍瘸子!把你家那隻老母雞交出來!”
“不然小爺我就拿石頭砸你家玻璃!”
幾個野孩子圍在籬笆外,抓着土塊往院子裏扔,嘴裏不乾不淨的嚷着。
我躲在草垛後面探頭看去。
只見院子中央坐着個男人。
他穿着件舊汗衫,那條殘疾的腿僵直的伸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