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蘇叔叔帶我回家那天,對蘇令儀說:“阿辭是英雄的兒子,雖然比你大幾天,但他情況特殊,你以後要好好照顧宋辭哥哥。”
就因爲這句話,蘇令儀便照顧了我十年,從八歲到十八歲。
我患有解離性緘默症,心感閉塞,學習困難,甚至連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沒有。
十歲時,學校裏的同學趁蘇令儀不在將我關在器材室看我發瘋。蘇令儀知道後,揮舞着小小的拳頭,硬是打瞎了肇事者一隻眼睛,爲此,品學兼優的她不僅背了處分,還被蘇叔叔罰跪了一整晚。
十二歲,進入發育期的我下巴冒出清茬,蘇叔叔又不在家,是她一邊看電視教學,一邊教我如何處理胡青。對剃鬚刀不熟悉的她,手上全是劃傷。
十五歲,我被流氓逼到巷子裏搶劫。她一個女孩子,明明自己纔是這種事情上的弱勢羣體,卻還是奮不顧身地從那些刀槍隨身的混混中將我帶了出來。
那時,她急得聲音發顫,打我的手心:“臭哥哥!還跟不跟陌生人亂跑了!?叫你亂跑!叫你不聽話!”
她下手很重,我痛得流淚,但我沒怪她。
因爲她的那隻手上,全是爲救我受的傷。
她對我很好,我卻在十八歲那年主動疏遠了她。
只因班級聚餐時,醉酒的她說了句:“宋辭這個傻子,小時候覺得他可愛,願意照顧他。誰知他十八歲了還這麼‘可愛’,我是他的童養媳嗎?憑甚麼事事都要讓着他?要不是他爸媽爲了救我爸而死,我才懶得管這個累贅!”
從那天起,我每天早起一個小時,自己坐公交上學,和她錯開上學時間;
在學校,我一個人喫中飯,不再擠入她的團體;
被她的追求者鄭津年堵在走廊欺負,我也不再將求助的眼神看向她,而是低着頭,默默承受鄭津年的惡意。
……
2
她不知道,其實,我是重生的。
上輩子,蘇令儀因爲責任嫁給我。
婚後,我的緘默症卻因爲某些原因,越發嚴重。
發病時,疑神疑鬼,多次對蘇令儀拳打腳踢。
好好的一個女教授,身上常是爲了安撫我留下的淤青。
可對我,蘇令儀依舊沒有半句怨言。
沒想到,蘇令儀的對家竟然舉報她以婚姻的名義猥褻患有精神疾病的公民。
就這樣,堂堂清北大學教授以強制猥褻罪的名義被逮捕,昔日同窗校友紛紛笑她是蕩婦。
蘇叔叔夫妻求我出庭作證,可重疾纏身的我卻連開口說話的能力都沒有,反倒更加坐實她違揹他人意志的罪名。
蘇令儀入獄後,我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情況稍有好轉後,出庭替她證明清白。
可那時的她,名聲已毀,工作已辭,一身驕傲早已在獄中被磋磨殆盡。
接她出獄的那晚,她沉默地開着車,剪了短頭髮的她穿着不合身的舊衣,那雙曾經靈動明亮的眸中,全是被拖累的疲態。
我滿懷愧疚,向她提離婚。
誰知,一輛失控的轎車飛速地向我們襲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