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聚餐的同事全死了,就我一個人活了下來。
家屬在公司門口拉橫幅,網上說我是投毒兇手。
我躲在出租屋裏不敢出門,每天靠外賣活着。
我們聚餐的地方是張哥定的私房菜館,獨立封閉包間,全程無服務員打擾,
監控顯示我是唯一中途離開過的人。
餐桌上的酒水裏驗出了亞硝酸鈉,容器上只有我們六人的指紋,餐廳的食材、餐具全無毒,連後廚師傅都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所有人都覺得,我就是兇手。
警方的調查遲遲沒有進展,負責案子的刑警秦墨找過我三次,
每次的語氣都帶着明顯的懷疑:“葉倩,六個人聚餐,只有你沒事,所有現場線索都指向你,你最好想清楚,到底有沒有遺漏的細節。”
昨晚凌晨三點,我的手機亮了,張哥發來微信——可他都死了五天了。
“睡了嗎?”
然後我被拉進一個羣。羣名叫“週五聚餐(6人)”。羣成員是那天喫飯的五個人,頭像灰着。
張哥又發了條消息:
“葉倩,遊戲纔剛開始。”
……
……
天亮的時候,我從被子裏鑽出來。
渾身汗透,像從水裏撈出來的。我不知道自己甚麼時候睡着的,也不知道睡着的那一兩個小時裏有沒有做夢。我只記得盯着那張截圖盯到眼睛發疼,直到窗外泛白,直到手機電量耗盡自動關機。
充電,開機。
截圖還在。
我把那張截圖加密,藏進私密相冊裏,然後撐着站起來,去衛生間用冷水衝臉。鏡子裏的女人讓我陌生:眼眶凹進去,嘴脣乾裂,頭髮像枯草一樣貼在臉上。
我必須喫東西,必須出門,必須假裝正常。
因爲如果我瘋了,就真的輸了。
上午十點,手機響了。
來電顯示:沈念薇。
我盯着那個名字看了五秒,接通。
“倩倩,你在哪兒?”
沈念薇的聲音還是那樣,溫溫柔柔的,帶着點職業性的關切,“我剛到你小區門口,保安不讓我進,你下來一趟?”
我想拒絕,我現在不想見任何人。
但沈念薇是我認識了十年的閨蜜,大學同寢,畢業後一起留在這座城市,是我在這個世界上爲數不多還能說話的人。
“好。”我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