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8年,復婚當天,孟溪月和霍承安約法三章。
不許再提那個女人的名字,每月九十塊錢的薪水也要全部上交家用,他們復婚但不領證。
前兩個條件,霍承安都義無反顧地答應了。
唯獨聽見第三條時,他皺起了眉,“溪月,你心裏還在怪我,是不是?”
孟溪月看着他,平靜地說,“三個月,你要是能做到前兩條,我們就重新領證。”
霍承安答應了。
接下來的日子,他對孟溪月百依百順。
軍區的工作很忙,可他每天中午都會抽空回來給孟溪月做飯,晚上看完文工團表演,他們會一起散步回家。
孟溪月冰凍的心漸漸瓦解。
就在三月期滿的前一週,霍承安接了一個電話,掛斷後他匆匆離去,“溪月,哨崗亭出了些狀況,我得去看看,你先睡吧。”
孟溪月頓了頓,“好。”霍承安走後,她立刻跟上了他。
昏暗僻靜的巷子口,三個小混混正對面前滿臉淚痕的女人動手動腳,而女人拼命躲避他們的觸碰,“我男人馬上就來了,求求你們放過我....”
小混混們扯起女人的衣領,“我們都跟蹤你好幾天了,你根本就沒結婚,騙誰呢你.....”
女人的哭聲漸漸絕望,就在鹹豬手碰到衣領的前一刻,小混混們被猛的掀翻在地。
……
2
不大不小的聲音,透過手機傳到霍承安耳中。
他只猶豫了一秒鐘,就選擇摁斷了電話。
孟溪月眼睜睜看着他抱起林若離開,小心翼翼的模樣如同呵護珍寶,她自嘲地笑了。
三年前,霍承安接到調去北平的升遷令,出發前被競爭同事舉報,理由是私德不檢。
最重要的,是舉報成功了。
孟溪月永遠都忘不了那天。
對手爲了把霍承安搞垮,把他們開了多少次房,貼補了那女人多少錢,約會過多少次,都調查的清清楚楚。
孟溪月翻着那些舉報資料,雙手都在發顫。
他一個月九十元薪水,幾乎一半都貼補給了林若。
他每次謊稱加班晚歸的夜裏,都在和林若廝混。
他和林若甚至有過一個孩子,他騙她出差的一個月,是在照顧流產的林若。
事後她哭着質問,他百口莫辯,只是乾巴巴說了一句“一時新鮮。”
一時新鮮,卻斷送了他們的婚姻。
即便霍承安跪在她面前懺悔,痛哭流涕地保證絕不再犯,可她還是毅然決然去領了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