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元宵節當晚,鄰居讓我挪車位十七次。
只因爲他家小孩要放鞭炮。
想到都是鄰居,沒必要撕破臉。
我不厭其煩地下樓挪車。
直到最後一次鄰居打電話時,我因爲喫年夜飯沒聽到。
看到未接電話後,還禮貌地回覆了一句抱歉。
可當第二天,我帶着全家準備去親戚家拜年。
一下樓,就看見自己新年剛買的寶馬5系已經面目全非。
不僅車面坑坑窪窪,甚至被潑上了不少黃色不明物。
這時,鄰居從一旁慢悠悠的走過:“叫你移車你不移,這就是教訓。”
當他又一次打電話叫我移車位的時候。
我反手發過去幾張他家祖墳的照片:“你看看我在哪?”
.....
鄰居從最開始的驚恐逐漸變成不屑:“我說,小謝。騙人技術也高端一點吧。”
……
2
我帶着警察叔叔直接敲響他們家的門。
鄰居看見警察時怔愣了一下,隨即露出不屑的表情:“你還真是小心眼啊,大年初一就報警也不怕晦氣。”
我連一個正眼也沒給他,指着他向警察說明:“就是這個人和他們家小孩,昨天晚上故意用鞭炮毀壞我的車,還往車上潑不明物體...”
“我這裏還有證據。”
隨後我打開手機,從行車記錄儀中裏面找出昨晚的記錄。
視頻裏,幾個模糊的身影一閃而過。
只能模糊看到是一大一小。
一開始只是往車上倒一些不明物體,直到行車記錄儀的記錄範圍完全被遮擋。兩人就開始故意在車上放鞭炮。
鄰居看完,嘴角露出嘲諷的笑:“你不會要說這兩個模糊不清的身影就是我和我兒子吧。”
警察也滿臉爲難道:“這確實沒辦法作爲證據的。”
我立刻掏出手機:“那我現在聯繫物業,調一下攝像頭。”
鄰居懶洋洋的打了個哈欠:“我說小謝,你能不能別浪費我的時間了。你是裝不知道還是真不知道,咱們這個單元的攝像頭前幾年就壞了啊。”
沒有證據,最後也只能無奈送走警察。
一想到沒有直接把鄰居送進去,我的怒火就更上一層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