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那年,我親手將媽媽染血的求救信,交給了人販子村長。
換來的,是她被打斷一條腿,又多熬了三年。
後來媽媽被救,每年的那天,都成了我的刑期。
她會找人打斷我的腿,再請最好的醫生接上,週而復始。
第八次斷腿後,我疼的昏死過去。
再睜眼,我就因應激創傷,導致記憶錯亂。
媽媽站在牀邊,像是終於等到這個結果。
她指向一旁毀容跛腳的護工林姨:
“她,纔是你媽。以後別認錯了。”
我懵懂點頭,跟着“媽媽”林姨離開了。
直到林姨病重,帶來了天價醫藥賬單。
我跪在夜總會冰冷的臺階上,顫抖着脫去衣衫,決定賣身救母。
卻迎面對上了媽媽。
她慌亂衝來,用外套死死裹住我,聲音裏是前所未有的恐懼與破碎:
“萱萱......你不要媽媽了嗎?”
……
出院後,我跟着林姨回了家。
林姨住在一個老舊的居民樓裏,雖然簡陋昏暗,但收拾得很乾淨。
到了門口,我下意識把鞋子脫下來,扔在了門外的樓道里。
這幾乎已經成了我刻在骨子裏的習慣。
八年裏,媽媽從不允許我的鞋子出現在家裏。
她說,我碰過的東西,都髒。
所以我不能有房間,不能有碗筷,甚至連我的鞋子,也不配放在鞋櫃裏。
林姨愣了一下,看看我,又看看門外的鞋子,沒說話。
她彎下腰,默默地走過去撿起來,然後拉開鞋櫃門,把我的鞋放了進去。
順手拿了一雙棉布拖鞋,放在我光着的腳邊。
“地上涼,”她的聲音有些沙啞,帶着一種怯意,“女孩子,不能受寒。”
我愣住,心裏猛地一酸。
我死死咬住嘴脣,把那股淚意逼了回去。
失神間,我想起媽媽永遠冰冷的眼神,想起她像防賊一樣防備着我的表情。
而眼前這個與我沒有半分血緣關係的人,卻真正將我當成了親生女兒疼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