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年前,爸媽的養子林遠對女大學生起了色心被我攔下,他反手往我身上潑髒水。
我在監獄裏被打斷手腳,被逼着學狗叫,喫豬食。
而林遠在外面創業當老闆,名利雙收。
整整三年,爸媽,老婆,女兒沒有任何一個人來監獄看過我,更沒人幫我伸冤。
我出獄那天,一個人在家門口枯坐了一天一夜,他們卻在陪林遠過生日,還罵我怎麼不死在監獄裏。
後來,林遠腎衰竭住進icu,全家又求着我捐S。
爸媽說,我是他們生命的污點,把腎捐出去也算廢物利用。
妻子說,這些年都是林遠幫我照顧她和女兒,這是我欠他的。
女兒說,我要是死在監獄裏就好了,她就可以一直叫林遠爸爸。
我絕望後選擇了同意,並且拿出三份斷絕關係書,
“簽了這三份協議,我就如你們所願把腎捐給他!”
全家人求之不得。
可手術成功後,他們卻後悔了。
....
……
2
離開本該屬於我的家後。
我無處可去,用僅剩的一點錢租了個地下室住着。
進過監獄的人,是找不到甚麼好工作的。
我只能去工地搬磚,但三年來我在監獄裏受過傷,是林遠當時買通了監獄裏的罪犯,打壞了我一顆腎,因此就算幹體力活,我也不如正常人。
渾渾噩噩過了一個月。
我始終沒有走出爸媽老婆和女兒帶給我的心理陰影。
但,他們那麼厭惡我。
這輩子恐怕我都見不到他們了。
就這樣,我彷彿行屍走肉一般,看着活着,其實靈魂早就已經死了。
但讓我沒想到的是。
中秋節這天,我居然還有再見到他們的機會。
中秋節是闔家團聚的日子。
我一個人蹲在門口喫白水煮麪,陳婉他們就是這時找上門的。
她進屋後甚麼也沒說,只默默打開了帶過來的食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