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厲澈之分分合合,彼此糾纏了三年。
人前他摟着我假意恩愛,黏黏糊糊叫我老婆。
人後視我如敝屣,抱着她的初戀前女友在我面前吻得難捨難分。
我不吵不鬧,乾淨利落簽下早已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
可他卻慌了,發瘋似的滿世界找我。
一年後我被他的死對頭摟着出席宴會。
他像一條搖尾乞憐的小狗,眼眶猩紅地望着我。
“祈安,你真的不要我了嗎?”
2
我是在大學的時候認識厲澈之的,他是我們學校的風雲人物。
不僅學習好,長得好看,家庭也優渥。
看他在演講臺上侃侃而談,光芒萬丈的樣子,令人着迷。
我也不免俗,對他心生愛慕,可我並不是一個大膽的女生。
不敢表白,只能將這份歡喜藏在內心深處。
偶爾在同個比賽活動上遇到,也只是站得遠遠的,不敢靠近。
即便是這樣,每天看上一眼內心都會雀躍很久,久久不能平復。
大家都說像他這樣的高嶺之花是沒有七情六慾,難有凡人能夠摘下。
直到後來有人拍到在校園僻靜的角落,看到他笨拙的從包裏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禮物,將一位嬌俏的女孩擁在懷裏,輕聲哄着,不時摸着她柔軟的秀髮,輕輕的親在他的臉頰上。
才發現,原來他也不想表面看的那樣高冷,也會有讓他心動的人。
只不過那個人不是你,也不會是我,是我們的系花,許若琳。
後來他倆的視頻在校園網上掛了好幾天。
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裏,每天都有人上去更新他們的最新近況。
這對於一個自卑的暗戀者來說無疑是一種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