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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一直幫我管工資,每月固定給我老婆三百塊零花錢。
她平時也不出門,三百夠用了。
可那天她居然買了條 298 塊的裙子,還穿出來問我好不好看。
我當場冷笑:
“你不是一直穿拼夕夕的衣服挺開心的嗎?怎麼開始裝精緻了?“
她抬頭看我。
“李昊,我們離婚吧。“
她一個沒工作、沒積蓄、連張銀行卡都沒自己管過的家庭主婦,還真敢說離婚?
離就離,我啥樣的女人找不到?
可真的離婚後我開始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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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一直說,女人就得會過日子。
會過日子是甚麼意思?就是不亂花錢,不講究排場,懂得節儉持家。
我老婆林若很乖,結婚十年了,幾乎沒買過甚麼貴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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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昊,三十五歲,做了十年銷售,靠嘴喫飯,算不上大富大貴,但混得還算體面。
公司每個月給我開一萬五,績效好的時候加上提成能衝到兩萬。
在這個城市,能月入兩萬的男人已經不多了。
我媽從我結婚起就跟我說:“林若那種女生,看着斯斯文文,其實不實用,錢必須我來管。女人要是有了錢,就容易變心。“
我信我媽的。
結婚這十年,我媽一直幫我管錢。
我工資一發下來就全打給我媽,她留一部分給家裏開支,剩下的存在她自己的卡上幫我理財。
林若也理解我,說“我媽辛苦一輩子了,讓她管着我安心“。
當然我也不是鐵公雞。
每個月我媽都會按時給林若轉三百塊零花錢。
三百塊夠幹甚麼?我查過數據,三線城市女性月均個人消費也就五百到八百。
林若平時也不出門、不聚會、不買化妝品,三百塊夠她買點衛生巾、洗面奶,還有超市裏打折的蔬菜了。
我一直覺得我很體貼她。
我對這女人這麼好,她居然要跟我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