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天晴活了兩世才明白“人善被人欺”的真理。
前世,她一生從未作惡,卻以爲自己罪大惡極。
她拼命彌補、贖罪。
不惜淪爲渣男白月光的專屬血包,甚至動用孃家的勢力來給渣男鋪路。
可後來,她並未得到原諒。
他們榨乾了她的價值,害她家破人亡,還把她送進了精神病院。
直到被折磨致死,她才學會去恨!
她從地獄中爬回來,狠狠打臉這對狗男女,卻招惹了一個比死神還要可怕的大人物。
“還逃嗎?”男人彎下腰,緩緩湊近她的臉。
她虔誠地看着他,“不逃了,今後我是墨爺一個人的。”
棋逢對手,演技相當。
慕天晴寧可討好,也絕不得罪。
因爲亡靈歸魂的她和死神纔是同類。
只有與他合作,才能報仇。
只是,男人看她的眼神卻越來越深情。
她以爲,那只是上位者的玩弄。
直到漫天大火之中,他踏着火光走來,瘋了一般將她擁入懷中,“蠢女人,你的命是我的!給我活下去!”
“賤人!讓你裝死!”
尖銳的鞋跟用力踩着一團血肉模糊的東西,慕天晴蜷縮在地上,突然從肺葉裏咳出一大口血,緩緩睜開了眼睛。
昏死過去的那短短几分鐘裏,她又夢見了那個男人。
“我要見權勁......我要見權勁!他不能這麼對我......”
慕天晴哽咽着,聲音虛弱,近乎嘶啞。
那雙沾血的粉色高跟鞋再次出現在眼前,下巴被一雙玉手挑起,洛依依姿容勝雪的臉帶着笑靨,“你想見勁哥?三年了,你還不死心?”
慕天晴渾身一震,開始止不住得發抖。
她終於想起,這三年,她在這所精神病院過的是怎樣的日子。
捱打捱餓都是最輕的家常便飯,最讓人無法忍受的,是被像牲口一樣用鐵鏈拴在病房的鐵牀上,渾身插滿各種抽血的導管。
狹小的房間裏只有一扇氣窗,每天只有5分鐘的時間能見到太陽,在沒有光的黑暗裏,她被逼得精神崩潰、瀕臨發瘋!
“三年了......三年了......”
慕天晴口中囈語。
這三年,她無時無刻不在期待那人能出現,救她於水火。
可是她卻忘了,她已經失去利用價值,徹底地被拋棄了。
似乎終於對她的反應感到滿意,洛依依笑得更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