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琪萱喜歡了宮銘耀很多年,帶球逃了四年,被抓回來後,他繼續逼她離婚。這一次,凌琪萱爽快的簽字,附加帶件:你淨身出戶,房子歸我,孩子歸我,你,滾蛋。第二天,某總裁很不要臉的出現在家門口:“我無家可歸,只能找我的好前妻了。”
從宮銘耀的辦公室出來,凌琪萱依舊提着口氣咽不下去。
“你先去看佳怡,離婚的事等她慢慢接受了,沒有了情緒我再簽字。我不能讓她因爲這件事產生任何內疚。”
宮銘耀的話在她心尖久久迴盪。
孫佳怡的存在才逼得她不得不跟自己丈夫離婚,她還要去安慰那個搶自己丈夫的人。
可笑,太可笑了。
凌琪萱如行屍走肉,離開了宮銘耀的公司。
“到賬,三百萬。”
收款信息提示音讓她動作緩了下。
三百萬,爲了孫佳怡,宮銘耀還是真不吝嗇。
她看着手機短信,微微勾了脣。
也好。
就當是銘寶和耀寶的撫養費吧。
有錢了,她就不用苦哈哈的放任色狼上司不懷好意的噁心目光在她身上徘徊,只爲一個月三千塊的生活費。
也不用再低三下四的頂着B影研究生頭銜,因爲怕暴露行蹤只能在小公司送文件買咖啡遭人白眼了。
她終於揚眉吐氣的抬手,迅速攔了一輛的士,因爲這三百萬,心情很是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