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五年級那會,我爸領着我去做了親子鑑定,結果一出來,他便跟我媽離了婚,然後去了南方打工,再也沒出現。
我爸走了後,我媽也失蹤了,要不是二叔,我早餓死了。
二叔那會還當着兵,隔一兩月給我寄來生活費,錢很少,日子很緊巴,因爲沒錢買衣服,一件舊衣服翻來覆去的穿,髒了也沒人洗,跟個要飯的差不多,那時候同學也不愛跟我玩,時間一長,我整個人變得異常沉默,一整天也說不了一句話。
其實那時候我並不明白,自己可能得了抑鬱症了。
上高中時,我們班有個女生叫周晴,三朵金花之一,長得很好看,特點是皮膚白,說話甜軟,這種女生很容易讓男生心癢。
反正對她隱隱約約間產生的念頭,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
當然,這都是我一廂情願,我這種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錯、長相帥氣的男生來往。記得快畢業的時候,我從她座位旁路過,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把她的鋼筆撞掉了,當時給我嚇不輕,趕緊撿起來遞給她。
周晴當時皺着眉頭,一臉嫌棄的樣子看着我,她搖搖頭,說了一句讓我記了很多年的話,她說:“這筆我不要了,拿去扔了吧。”
這支筆,看起來九成新,應該是她新買不久的,但她爲啥不要了呢?
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覺得這筆我碰過,覺得髒。
這話其實很傷人,很傷我自尊,讓我當時愣了好久,臉還發燙的厲害,至於這支筆,我最後也沒有扔,一直藏在家裏,主要是想激勵自己,將來一定要混好一點,堂堂正正地把筆還給周晴……
高中畢業以後,我沒繼續唸書,選擇混了社會,在餐館洗碗,每天過得渾渾噩噩的,像一條狗。就是那支鋼筆,我還時不時拿出來看看,不知道自己甚麼時候才能混出個人樣來。
也是時來運轉,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輛奔馳車出了車禍,我將滿臉是血的奔馳車主送到了醫院,結果到第二天,車主的家屬找到我,給了我十萬塊錢作爲答謝!
十萬塊錢在當年算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能在我們縣城買一套房子!但當時的我還小,也不知道該去幹點甚麼,正好這時候我二叔當兵轉業回來了,當即拍板決定用這筆錢做啓動資金去做生意。
我從小是二叔看大的,當然很聽二叔的話,當時就想,他全賠了也沒有事,大不了從頭再來,結果,在軍營裏打拼那麼多年的二叔,很能幹,很快就用這筆錢做出了一些成就,幾年下來就成立了一個小型的服裝廠,賬面上的流水也有幾百萬了,還成爲了縣裏的明星企業,總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