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陳右和我同歲,是我媽朋友的孩子。
我和陳右是初中認識的。
陳右家裏是農村的,來市裏上學不方便,就住進了我家。
其實高中畢業後,我和陳右就沒怎麼見過面了。
不過我和陳右都是在本地上的大學,陳右在我們小區租了一個房子,我媽總讓我去給他送點喫的喝的。
真正發生意外是在我大四實習,回家住的那段日子。
我媽那時候愛上了烘焙,總是自己烤點餅乾蛋糕甚麼的讓我給陳右送去。
我在我媽的耳提面命下拼命讀書,陳右性子野,渾了一個專科就不讀了,之後就去夜場打工。
我實習做方案累的昏天黑地,提着小餅乾給陳右送上門的時候他也剛下夜班回家。
我蔫蔫的送完餅乾要走,陳右一把抓住我的手就把我拖進了屋裏。
我成年了,我完全知道甚麼叫強迫,可是我那天發燒,根本沒法反抗。
之後我回家跟我媽哭着說這件事,我媽聽到後嚇得臉都白了。
捂住我的嘴,「這件事不許給任何人說,丟死人了。」
「從今天起,你和陳右就是男女朋友關係,你們倆是在正常交往,你是自願的!」
我哭着說我不是,我媽扇了我一巴掌。
「你不嫌丟人,我還嫌丟人呢!」
「不要臉了嗎?」
我知道我反抗不了了。
就這樣,我和陳右在一起了,並開始同居,家暴也就自此開始。
我大學一畢業,我媽就讓我和陳右結婚。
我不願意,我不喜歡陳右,而且他還打我。
「你不結婚,誰要你一個破鞋,全小區都知道你和陳右同居了!」
「你是個老師,你能不能要點臉!」
然後我媽自作主張的和陳右家裏人見了面訂了婚,草率的買了三金首飾就把我嫁出去了。
就這樣,我結婚了。
可是我婚姻並不幸福,我和陳右結婚當天,陳右喝多了。
回來之後就按着我打了一頓。
這次我沒有跑,我沒有地方跑。
我沒有朋友,我的朋友都被我媽以交朋友影響學習的理由打發了。
我沒有家,我媽只會讓我忍。
回門那天,我臉上的淤青還在。
我媽看見了,幾次都欲言又止,後來是我實在忍不住纔跟我媽哭着說他又打我。
那次陳右也在,他解釋說是自己喝多了。
我媽竟然信了。
「跟小右回去吧,小右都說了不是故意的。」
「說到底啊,還是賴這個酒!」
「女人家,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忍忍就過去了。」
我媽親手又把我交給了陳右。
一次兩次三次,數不清的家暴和背叛。
我質問陳右爲甚麼這麼對我。
「你嫁給老子,老子想怎麼就怎麼。」
「你媽都不管你,你還能折騰到哪去。」
他說的對,我媽都不管我,我還能到哪去。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我都非常的消極,幾乎是抑鬱。
有過幾次自S的行爲,陳右一開始還會擔心的給我媽打電話,後來次數多了,他也就放任我自殘。
我媽也來問過我怎麼回事,我說現在的生活讓我喘不過氣。
當然喘不過氣,沒有朋友,沒有社交,每天兩點一線的回家買菜做飯收拾家務,偶爾還會挨一頓打。
我媽帶着我去醫院,一檢查,中度抑鬱症。
我以爲我媽會擔心我,起碼會把我接回家住兩天,離陳右一家遠點。
沒想到檢查結果一出來就被我媽撕了,撕的粉碎。
「我可知道,這甚麼抑鬱不抑鬱的都是假的,那都是唬人的。」
「再說了,你們現在生活這麼好,還抑鬱,我看你們就是沒喫過苦!」
我木訥的點頭。
我媽把碎片往垃圾桶裏一扔,「那抑鬱症是不是屬於精神科啊,是不是精神病啊?」
「你可別告訴陳右,到時候人家一家子嫌棄你,再給你離了婚,我看你咋辦。」
你看,明明生病的是我,可是該躲起來的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