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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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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導語:

親媽把三千萬認責書推到我面前,逼我替養女認賬。

協議最後一頁還多了一句:

“沈南喬自願放棄沈家全部繼承權。”

我沒有籤。

我只抬頭問公證員:

“能不能再加一句?”

“本協議由蘇玉華主動驅逐親生女兒。”

全家都笑了。

養妹問我:

“都要滾了,還爭這幾個字?”

親媽更是當場按下手印。

“加!”

“從今天開始,我沒你這個女兒。”

我收好公證書,轉身走出大廳。

兩分鐘後。

胸前那隻壞了四年的舊懷錶,忽然重新走了起來。

手機同時收到一條陌生短信。

【沈南喬小姐。】

【老太爺等的那句話,終於有人親手寫下了。】

深夜十一點,沈家偏廳燈火通明。

我被叫回來時,蘇玉華已經把認責書擺在桌上。

沈雲舒坐在她身邊,眼睛紅得恰到好處。

“姐姐,三千萬只是賬面問題。”

“你先簽下來,家裏以後會想辦法。”

她說得輕巧。

可認責書最後一頁寫得很清楚。

一旦簽字,所有責任都落到我名下。

我甚至會自動放棄繼承權。

蘇玉華敲了敲桌面。

“你在外面長大,沒給沈家做過甚麼貢獻。”

“替雲舒擋一次,也是你應該的。”

我抬頭看她。

“爲甚麼一定要今天?”

蘇玉華眼神微變。

“明天林家要來談併購。”

“雲舒不能出任何問題。”

原來如此。

他們不是臨時起意。

是早就算好時間。

我沒有撕文件。

也沒有鬧。

我直接拿着認責書去了第二天的公證處。

蘇玉華以爲我終於服軟。

沈雲舒一路都在笑。

可輪到簽字時,我只提出一個條件。

“把主動驅逐寫進去。”

律師皺眉。

“沒必要。”

“那我不籤。”

蘇玉華果然急了。

她當場拍桌。

“加!”

“我就不信多幾個字,還能翻了天。”

修改後的文書裏,我沒有認下三千萬。

只有一條清清楚楚:蘇玉華主動驅逐親生女兒,雙方從此各自獨立。

她先簽。

我隨後按印。

公證員落章那一刻,沈雲舒笑得更甜。

“姐姐,以後別再說自己是沈家人。”

我收起屬於我的那份原件。

“放心。”

“這句話我記得比你牢。”

走出公證處後,我沒有回廉租房。

我坐在臺階上,盯着胸前那隻舊懷錶。

那是爺爺臨終前偷偷塞給我的。

四年前停在三點十七分。

此刻,秒針竟然重新走了起來。

緊接着,陌生短信發來。

【第一道條件完成。】

【請在四十八小時內,完成繼承資格審查。】

我怔住。

不是繼承。

是資格審查。

第二條信息很快跟來。

【審查失敗,全部資產繼續由現任代管人持有。】

我盯着“代管人”三個字。

代管人是誰,根本不用猜。

正是蘇玉華。

也就是說,她剛剛親手打開了一扇門。

可門後面的東西,還不一定屬於我。

這時,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路邊。

中年男人下車,走到我面前。

“沈南喬小姐。”

“我是老太爺生前代理人陳舟。”

他沒有叫我沈董。

也沒有恭喜。

只把一個封好的文件袋遞給我。

“還有四十七小時五十二分。”

“如果證明不了三千萬壞賬與你無關。”

“那扇門,會重新關上。”

陳舟帶我上車前,又回頭看了一眼公證處。

“還有一件事。”

“審查期間,任何人都不能替你做決定。”

“包括我。”

我問:

“爺爺連你也不讓我信?”

陳舟點頭。

“他說,真正的繼承人不能靠別人喂答案。”

這句話反而讓我清醒。

如果連陳舟都只能提供材料,那接下來四十八小時,我能靠的只有自己判斷。

車門關上時,我回頭看見沈家的勞斯萊斯還停在公證處門口。

蘇玉華沒有走。

她正站在臺階上,盯着我離開的方向。

那一刻我突然確定:她不是以爲一切結束了。

她也在等這場審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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