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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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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兩點,我被前公司HR的語音電話吵醒。

“沈知夏,你去年在職期間累計摸魚478小時,按公司新規,需追償四萬八千元。”

我揉着眼睛坐起來:“依據是甚麼?”

“根據心率監測儀後臺數據。雖然你離職了,但數據不會消失。”

我掛了電話,打開電腦,翻出前兩年的考勤備份,上面顯示我平均每天工作11.7小時。

我給他回了條消息:“按勞動法,貴公司欠我加班費十二萬七。你要的四萬八,就在這裏面扣。多出來的八萬,甚麼時候打給我?”

回完消息,我把手機關機。

扔到房間外。

然後倒頭睡覺。

......

我叫沈知夏,今年二十七歲。去年之前,在盛恆科技幹了整整兩年。

盛恆在業內算小有名氣,號稱“互聯網獨角獸”。

面試那天,HR指着落地窗外的城市天際線跟我說:“我們是一家高速成長的公司,在這裏你有無限可能。”

我當時剛畢業,熱血沸騰。

事實證明,“無限可能”指的是無限加班的可能。

入職第一天我就見識到了盛恆的企業文化。

早上九點打卡,晚上十點下班是標配。

項目衝刺期通宵更家常便飯。

加班沒有加班費——

“我們實行的是彈性工作制”。

遲到倒是扣得很實在,一分鐘五十塊。

團建安排在週末,不去算曠工。

我手底下帶着五個人,乾的是十個人的活。

真正讓我下定決心離職的,是去年春天那次住院。

連續加班兩週後,胃開始抗議。

起初只是隱隱作痛,我以爲泡麪喫多了,沒當回事。

直到有一天開會,我疼得直接從椅子上滑了下去。

同事把我送到醫院,診斷結果是急性胃炎伴輕微胃出血。

醫生建議住院觀察三天。

我躺在病牀上扎着點滴,給直屬領導發消息請假。

領導回覆:“知道了,好好休息。不過下週的彙報材料你還是要準備一下。”

我盯着那條消息看了很久,久到手機屏幕自動熄滅。

然後我打開通訊錄,找到一個獵頭的微信——她三個月前挖過我,我拒絕了。

我發了一條消息:“上次你說的那個機會,還在嗎?”

出院後我提交離職申請。HR找我談話,話裏話外暗示我“不夠拼”。

我笑了笑沒說話——再拼下去,我怕沒命等到成大器那天。

離職手續辦得還算順。

唯一的小插曲是最後一天,新來的HR總監趙凱拿着一份文件找到我。

“沈主管,這個競業協議你籤一下,走個流程。”

他笑眯眯的,語氣隨意得像讓我籤快遞單。

我當時腦子裏全是項目交接清單,隨手翻了翻就簽了。

“這就對了。”趙凱收起文件,拍了拍我的肩膀,“以後有機會還可以合作嘛。”

現在回想起來,他那笑容裏分明藏着別的東西。

只是我當時沒看出來。

或者說,我根本沒想到有人能把坑挖得這麼深,深到我都離職一年了,還能一腳踩進去。

收到趙凱那條凌晨電話的第三天,順豐特快專遞到了我家門口。

紅色加粗標題,像法院傳票一樣鄭重。

一共五頁紙。

第一頁是《關於追償沈知夏在職期間不當行爲的通知》,後面四頁是“證據附件”。

我靠在快遞櫃上看了一遍。

函件措辭極其正式:經審計發現,我在職期間存在“大量疑似摸魚行爲”,對公司管理資源造成“不必要的損耗”。追償明細如下——

設備折舊費:一萬二千元。

管理成本:二萬六千元。

制度追溯費:一萬元。

總計:四萬八千元。

末尾寫着:十五日內完成支付,逾期將啓動法律程序,並同步執行競業協議相關條款。

我翻到附件。

第一頁是一張表格,標題是“沈知夏在職期間工位活動異常記錄”。

幾十條記錄,每一條都有日期、時間段和備註。

我掃了一眼,看到幾條讓我終身難忘的“證據”:

【2024年3月12日 14:37-15:02 鼠標無移動記錄,疑似離崗或瞌睡】

【2024年5月8日 16:20-16:45 鼠標無移動記錄,疑似離崗】

【2024年7月19日 10:05-10:30 鼠標無移動記錄,疑似瞌睡】

我努力回憶那幾天我在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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