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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法醫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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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陳東,出生警察世家。

我爸是一名法醫,在我高三那年捲入了一件無頭懸案而因公殉職,警號被封存。於是,我改了志願,本該成爲一名律師的我,在高考填報志願的時候選了法醫學專業,畢業後,我成功的啓封了我爸的警號。

許多人都說我接了我爸的班,說我有出息,扛起了老陳家的旗。但其實很少有人知道,我之所以選幹法醫這一行,卻不是爲了這個。

我爸的死,一直如同一塊石頭壓在我心上。

當年被封存的案件真相,撲朔迷/離,如同是我身後燒着的火,步步緊逼,促使我投身到這個行業中。

幾乎成了我每日輾轉難眠的夢魘。

而他在世時候經常跟我說。

‘佛怒手,懲兇罪,知真假,明是非。’

我把這句話刻在了心裏,並引以爲戒。

……

深秋。

一場秋雨淅淅瀝瀝的下了整月。

我踩着泥水越過臺階,走進警戒線。

周圍,燈紅酒綠,南城夜晚的喧囂在凌晨一點的時候渲染了整座城市,點燃了肉/欲的火種,到處都充斥着欲/望的顏色。

我不是夜貓子,大半夜出來,當然不是爲了喝酒蹦迪,更沒有那個閒情逸致。

連續工作三十七個小時,幾乎沒閤眼的時間,而我剛從上一起案件的移交而放鬆下來,巴不得縮在牀上睡他個三天三夜。

可就在剛剛,

我得到了局裏的通知,這家名叫‘西街’的KTV裏發現了兩具無名的屍體,一男一女,死狀極其慘烈。

而且周圍沒有能夠證明其身份的任何東西。

不得已,我只能在加了三十多個小時的班之後,仍舊堅強的把自己從軟牀上拽起來。

走進門,和幾個同事打了聲招呼。

我便看到一間敞開的包間內,一個鼻樑上架着黑框眼鏡的冷漠美女正艱難的脫下防護服。抬手彎腰間,勾勒出美女姣好的身段。

她叫陳婉,我的搭檔。

或者說我的助手。

畢業於第四軍醫大學,法醫學專業直博的高材生。

三年前剛剛畢業的時候,陳婉還是個見到屍體還會發出尖叫,嚇的三天喫不下飯的菜鳥。而經過了三年的法醫生涯,見慣了生死,陳婉已經出落的非常精幹。

學歷高,人品好,更漂亮。

在警局裏,陳婉是當之無愧只可遠觀不可褻玩的高冷女神。

只可惜,

學歷再高,人再漂亮也沒用。

陳婉沒有男朋友。

也是,沒有人願意會和一個終日和死屍打交道,解刨到一半還能面不改色下嚥飯菜的冷麪煞神處對象。畢竟,不難想象,前一刻還在觸摸屍體的手下一刻落在自己的小/弟弟身上會是一種甚麼樣的毛骨悚然的感覺。

當然,我沒有笑話她的意思。

因爲我也一樣。

適婚年齡的法醫大多是單身狗,幾乎沒有例外,這種狀況一直會延續到退居二線,或者通過相親才能勉強把自己推銷出去。

“看夠了就來幫忙,如果你能換掉你那個老掉牙的山寨機,就該知道自己遲到了,而且長達二十七分鐘時間之久。”

“遲到不是好習慣,你該改掉,就像你該改掉自己的老/毛病。”

陳婉抬了抬眼,她甩了甩被防護服浸透的長髮,鼻樑上重新架起了一副黑框眼鏡,將姣好的顏值重新封印。

“那可不成,這是我爸的遺物。”

我吹了個口哨,無視掉陳婉幾乎要噴/火的眼神,蹲了下來,挑眉道。“你要怪就該怪凌晨一點的南城交通情況,畢竟,你也清楚,深更半夜還在堵車的城市除了北上廣深,就屬我們南城一家。”

我口花花的回了一句,伸手就去掀蓋在身前的白布。

“別碰。”

陳婉的聲音適時響起,我的手停頓了一下,不解的望去。後者搖了搖頭,解釋道。“你最好做一下簡單的心理建設,如果可以的話,先把這個帶上。”

陳婉遞過來一身防護服。

我愣了一下,當然知道陳婉這算是善意的提醒,不過我從事法醫的時間很久,早在陳婉來實習的時候,我就已經有過四年的法醫齡了。

沒理會陳婉的提醒,我掀開了白布。

一股腐爛的氣味直衝鼻孔,我目光掃過,瞳孔驟然一縮,但臉色卻沒甚麼變化。白布下的是兩具屍體中的男屍,頭部有開放性的創口,顯然是被重擊過,翻開的皮肉慘白,血液已經完全乾涸,屍體似乎有被搬動過的痕跡,而他身下的地方有大片大片的血液浸透了橘黃色的POLO衫。

但我敢肯定,頭部不是致命傷。

因爲在屍體的胸部,腹部,四肢上均有不同程度的刀傷,有些刀傷深可見骨,尤其是腹部的傷口足有十幾寸,甚至我能夠看出其中已經腐爛,散發着臭味的內臟。而屍體表面的色素沉着,內體中已經顯現出一定的巨人觀。

我蹙了蹙眉頭。

“你來得早,情況怎麼樣?”

聞聲,陳婉搖搖頭。

她伸手取出屍體插/入的月工溫劑,藉着光亮看了一下,隨即抬起頭來。“目前還不好說,根據常識來判斷,死者的屍斑已經十分嚴重,現下是深秋,又下了一個多月的雨,空氣潮溼。如果按照死亡每小時體溫下降的趨勢來看,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已經超過了三天以上時間。”

“而包房內是昨天凌晨開的,這不符合邏輯,所以大致能判定這裏應該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死者又被拋屍的嫌疑。”

“而且,陳東,你來看看這個。”

陳婉站起身來指了指包房沙發上蓋着的白布,那是這起案件的另外一個死者。

一個年齡在二十上下的小姑娘,她穿着一身清涼的吊帶牛仔褲,上.身則是繡着卡其色粉紅豹的T恤。不過牛仔褲已經被撕/裂,肉眼可見大腿根部上有青紫的痕跡,沒有穿內/褲,或者說是被強行脫下的。

下身接觸的沙發上有大片大片的水/漬,這證明她先前有過失*禁的表現。

而在女屍的身上,同樣存在着各種刀傷。

我數了一下,大概有十七道傷痕。

甚麼仇,甚麼怨,竟然會讓兇手在兩具屍體上做出這種這種人神共憤的事兒。

要知道,

這些都是生前傷,而不是死後的泄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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