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琪萱喜歡了宮銘耀很多年,帶球逃了四年,被抓回來後,他繼續逼她離婚。這一次,凌琪萱爽快的簽字,附加帶件:你淨身出戶,房子歸我,孩子歸我,你,滾蛋。第二天,某總裁很不要臉的出現在家門口:“我無家可歸,只能找我的好前妻了。”
“宮少還沒來嗎?”
坐在辦公室的凌琪萱揣揣不安的垂眸看着自己的指腹。
離開海城四年,她終於被抓了回來。
而且是心甘情願的被抓回來。
父親病危了,再不露面恐怕連最後一面都見不着了。
“宮先生還在開會,他馬上就到了。”
西裝革履的律師陪着她坐了整整兩個小時,他身姿筆挺,半分未曾移動過。
“您可以把這份離婚協議再看幾遍。沒有問題的話,待會宮先生來了就可以直接簽字。”
凌琪萱的目光落在那紙離婚協議上,脣角漾開一絲苦澀。
“沒甚麼好看的。”
她拿起筆飛快的在紙上籤下自己的名字,動作利落毫不拖泥帶水。
剛剛律師已經告訴她了,離婚時她會分得宮銘耀名下三套房產,兩家海城繁華地帶的商鋪,宮銘耀甚至給了她三百萬現金當作分手費。
比起新聞上那種淨身出戶的女人,他對她可謂是極度寬容了。
“淩小姐,您還有甚麼需要交代的嗎?離婚協議裏一定要寫清楚財產分配,以及兩個人之間有沒有共同的孩子。這些如果不處理清楚的話,後期同樣會很麻煩的。”
律師只是善意提醒,凌琪萱美麗的眸底卻飛快閃過一絲驚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