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場景我願稱爲史上最尬沒有之一。
我和我從路邊找來的新婚老公在開房的時候遇上了視我爲白月光的竹馬和他找的我的替身。
且酒店只有一間房了。
我腳趾摳地,我那沒眼色的老公還在那對我說,“你看你們長得多像,緣分啊,這房間就讓給他們算了,我們再去找。”
我直接把他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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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場景我願稱爲史上最尬沒有之一。
我和我從路邊找來的新婚老公在開房的時候遇上了視我爲白月光的竹馬和他找的我的替身。
且酒店只有一間房了。
我腳趾摳地,我那沒眼色的二貨老公還在那對我說,“你看你們長得多像,緣分啊,這房間就讓給他們算了,我們再去找。”
我直接把他拖走了。
要說這也是命運弄人,我年近30了,老母親天天催婚,我一氣之下直接在大街上找了個人領證。
結果,領證第二天,我那該死的死黨告訴我,我的小竹馬暗戀了我十年,愣是不敢表白,最近還找了個我的替身。
我當時一口老血差點沒嗆死自己。
他到底在想甚麼,我有這麼可怕嗎?讓他連表白的勇氣都沒有。
他要是早點表白我不是早就可以飽嘗戀愛的甜蜜,我們倆連孩子都幾個了,還有現在我旁邊這個二貨甚麼事兒啊!
其他事情都是次要的,現在的問題是這個二貨把房間讓出去了,我今天晚上睡哪?
“我問你,現在咱兩睡哪兒?”
“你有沒有想過你老公可能在這有房子呢?”他挑了挑眉,一臉高深莫測地說道。
我去,大街上隨便找的不會就給我找出個富二代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