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定爲不詳之人的南笙回歸後,以養女身份嫁入京市第一大家族,裴家。
外界傳聞,裴家四少爺裴司珩從小身子骨弱,活不過28歲。
南笙想着熬走他,她就自由了......
不想婚後,病秧子老公化身爲狼,纏她纏上了癮。
從前的裴司珩無情無慾,不近女色。
遇到南笙後的裴司珩,眼裏只有女色......
南笙:“說好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呢?老爬我牀算甚麼?!”
裴司珩:“老婆乖,來生個寶寶讓他繼承千億家產。”
南笙:“......”
“笙笙,這十幾年過得好不好?當初把你送到鄉下實在是迫不得已。”
“你要怪,就怪媽媽吧,讓你受苦了。”
南笙身姿筆挺的站在客廳中央,臉上巴掌大的紅色胎記在燈光的照射下顯得格外刺目。
在她面前,一站一坐兩人。
站着的中年婦女一副惺惺作態的模樣,坐在輪椅上的老夫人眼中是毫不掩飾的厭棄。
“笙笙,我是媽媽啊......”
黎婉伸出手,想去觸摸女兒的頭。
卻被南笙偏頭躲開。
她的手停滯在空中,去看南笙。
女孩那雙眼睛透亮,卻帶着不屑。
“笙笙......”
“行了!”
南老夫人一臉不耐煩的打斷了這“母女情深”的場面。
她看了眼南笙臉上的紅疤,更是心生氣憤。
“回來也不知道把臉上的晦氣東西遮一遮!不怕別人笑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