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年,顧維城恨了宋知七年。
他說,她這個害死自己姐姐的惡毒女人不配上他的牀。
後來,宋知終於放下了所有的過往,她用七年積攢下的錢買了一張南下的火車票。
顧維城卻後悔了......
宋知赤着身體,單手撐着地,看着被隨意丟在自己身邊的離婚申請,眼淚吧嗒吧嗒地掉了下來。
“有甚麼好哭的?這樣的日子不是你自己求來的嗎?”
顧維城冰冷的聲音砸了下來,他站在燈下居高臨下地繫着釦子,宋知回頭竟然有些看不清楚他的樣子。
即使他們剛剛歡好過,他看自己的眼神依舊像是在看一個仇人。
顧維城是年紀輕輕,英俊瀟灑,前途無量,而她只是攀附他才能活着的......家庭婦女。
宋知脣角動了動,還沒等她的聲音出口,顧維城抬腿越過她,大步離開。
她是顧維城結婚七年的妻子。
也是顧維城這輩子最恨的人。
七年前,1975年。
宋家必須送一個女兒下鄉支援建設,當時宋家父母毫不猶豫的決定讓宋知下鄉。
宋知在宋家從來沒有發言權。
家裏的飯她做,衣服她洗,家務她幹。
而她的姐姐宋曉是父母的寶貝,從小嬌生慣養着長大。
她嬌氣得像是一朵明豔的牡丹花。
父母寵愛,還有顧維城這個青梅竹馬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