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她一口氣說完,伸手直接拽住在旁邊傻乎乎的歪頭看他們的秦越,抬腳往村長家走,嘴裏嚷道:
“既然舅舅你不肯給我們,那我只好去找村長了!我嫁人前村長可是說,不會讓我受欺負的!”
秦國方只覺心裏火燒火燎的悶痛!早知道他今早就不來了!這不都說這江禾是個軟弱姑娘嗎!怎麼死了一次反倒潑辣起來了?
“行行行!給你!給你行了吧!”秦國方咬着牙:“我這就回去給你拿!”
江禾頓住腳,一轉臉笑顏如花:“那我等着舅舅。”
秦國方險些沒被氣的背過氣去!
他咬牙切齒的走了。江禾拉着秦越進屋,玉米糊糊已經冰涼,入嗓劃的疼。
秦越雖然裝傻,但是他並不往惹人厭惡的傻子那裏裝。叫他做甚麼就做甚麼,不喊他時,就站在那裏,傻乎乎的看着別人。
把屋子收拾乾淨,江禾的潔癖這才稍稍平息,她揉了揉餓的發痛的肚子,玉米糊糊並不頂飽。
“要是有隻烤鴨就好了。”她懷念道:“好久沒喫烤鴨了。”
烤的滋滋冒油,香氣能飄十里,一口下去,滿口肉香,滿足感爆棚!
她沒發覺,旁邊的秦越,微微側頭,瞟了她一眼。
好好的鴨 子,都端上盤子了,又要吐出來,估計秦國方要難受幾天,纔會把錢都送過來。
江禾鎖上門,帶秦越去了縣城。
總喫玉米糊糊不行,喫飽了纔有力氣想發家致富的法子。
村旺村通往縣城只有一條土路,大熱的太陽,走了許久,路上僥倖搭了個驢車,到了縣城,平底鞋幾乎都快磨破了。
國營飯店喫飯,不要票,但是價格很貴,也捨得下本。江離看着紅燒肉流口水,但價格太貴,她嘆了口氣,只要了五個大肉包子,分給秦越三個。
一會兒還要他扛東西,得多喫!
包子皮是用的白麪,一咬開,立刻露出粉紅色的肉餡,蔥薑蒜一個沒落,香味濃郁的飄了出來。江離舔了舔嘴角的油,太久沒喫好東西,她喫的肚子飽飽了還意猶未盡。
倒是秦越,胃口大,吃了三個肉包子還有點沒喫飽的樣子,低着頭看泛着油光的盤子。
江禾想了想,又要了一碗大肉餛飩,撥了幾個出來嘗味道,剩下的推給他。
秦越磕磕巴巴的謝着媳婦,狼吞虎嚥。江離嚐了嚐餛飩,比肉包子量少,但勝在香,單是餛飩湯就能香的讓人連吞好幾口口水。
喫完飯,他們先去黑市逛了一圈,看到正好有頭大肥豬在賣,圍着不少人,江禾原本打算買了生活用品再來買糧食的,看到這兒萬一待會從百貨大樓回來,肥豬被分完了怎麼辦?
她這會兒可不是開着車,而是徒步!
她一咬牙,也擠了進去:“我要十斤!瘦肉多一點!肥肉少一點!”
她這一聲,吸引的人們都看她。
現在都是多要肥肉,哪有提出這種要求的?
“誒!好!”黑胖的漢子樂了,拿起菜刀就割肉,目光隨意從她身上瞧見秦越,手抖了抖,他小心的問:“真這麼要?”
江禾莫名其妙:“當然!”
漢子下刀的手莫名發顫,給她割完肉,還送了五根大骨頭,上面肉還不少!
江禾道了謝,漢子連連擺手:“應該的,應該的。”
既然來了,索性就把東西都買齊了,江禾又去買了幾斤米麪,出乎意料的便宜!比她預算的還要少!
剩下六塊五毛錢,去百貨大樓買生活用品,人擠人,江禾讓秦越等着,她揣着糧票和錢擠了進去。
秦越站在外面,她的身影一消失,他臉上的憨態蕩然無存。
剛剛賣豬肉的黑胖漢子不知道從哪裏擠了過來:“秦哥,那位就是嫂子吧?”
秦越抬眸看他,淡淡點頭。
黑胖漢子一拍大腿:“我就說!下次嫂子來我肯定給她便宜!哦不是,她白拿!”說完,他又撓撓頭,問:“秦哥,你不是說不結婚嗎?搞得這麼突然,嚇我一跳。”
秦越望着人海里的那個身影,目光微微閃爍:“本來沒想的。”
“啥?”
江禾滿頭大汗的拎着東西出來,家裏缺的東西太多啦,她買了一大堆,沉的手痛。
遠遠的看見,秦越側着身體,似乎在跟誰說話,等她擠過去,人已經不見了。秦越蹦蹦跳跳的來給她拿東西。
路過賣烤鴨的櫃檯時,江禾忍不住頓了頓腳,穿書時她在出任務,還想着出完任務喫烤鴨犒勞自己,沒想到烤鴨還沒喫成......
望着櫃檯裏金黃色烤鴨,她默默的流口水,一看價格,瞬間把口水吸溜了回去:“算了!”
秦越回過頭看了烤鴨一眼,收回視線,蹦蹦跳跳的跟上去。
晚上,秦越煮麪條,江禾窩在爛木凳子上算賬。
她今天特意去知青處把原主留在那兒的被褥都拿了回來,軟乎乎的鋪上去,總算不用硌的慌。
她去收拾的時候,知青們都去上工了,林麥麥請了假,在屋子裏睡覺,聽見動靜,不知好歹的湊上來,笑着問道:
“江禾,你不是說這些東西都給我嗎?是不是秦越欺負你了!他是個傻子,你多包容,咱們也不能跟傻子計較呀。”
林麥麥滿眼關切。
江禾冷冷的看着她,林麥麥被她的目光看的心裏發憷,忍不住往後退了一步。
儘管她經常將自己的活兒推給原主幹,將鍋推到原主頭上,肆意算計原主。但在原主心裏,她一直都是相互扶持的好姐妹。
但原主萬萬沒想到,正是這樣的一個好姐妹,拿她當了墊腳石!
用她嫁給秦越來討好秦家人,謀取利益。
江禾很少厭惡一個人,但林麥麥着實讓她破防。因爲,她是真真切切的害死了一條人命。
江禾深吸一口氣,鄭重的道:“林麥麥同 志,我給你普及一下,你之前將我推下河的行爲,已經觸犯了法律?”
她記得,早幾年查的非常嚴,流氓罪就能叛人死刑。更何況,林麥麥是故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