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其它小說 > 投資太強,雷布斯向我拜師 > 第3章

第3章

目錄

第3章

“系統,幫我掛單,掛到28.29元賣出全部。”

“好!”

一分鐘後,系統說:“已經掛單完成,買出價位,28.29元。買出七十萬股經緯重工。而且我已經鎖了單,沒有人能更改這個掛單。”

“謝謝!”

曹剛鬆了口氣。

只要這件事沒有出現,那曹剛的命就改變了。

在外面吃了一個快餐,曹剛回到了出租屋。

那女人依然沒有回來。

他以爲他依上了大款,可以過富婆的生活。但是,她沒想到,人家根本就沒將她當回事。

不到一年的時間,王傑就甩了黃芳。

黃芳失望之下,將她的事寫成了故事,發到了網上。

由於是真人真事,所以,對王傑影響很大。

最後,王傑屈服了,給了黃芳五十萬的青春損失費。

拿到了錢後,黃芳便離開了PE市。

曹剛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女人。

也由於這個故事,讓很多的人來參觀曹剛,對曹剛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所以說,那女人十分惡毒!

想到這,曹剛馬上騎了一輛共享單車,騎出了十多里。

我要在這裏打一個電話。

上一世,王傑帶着黃芳來嘲諷曹剛時,就直接地說。

“六月十二日的晚上,你的女朋友與我在花圓酒店1214房!你聽到了,是不是很痛苦啊?”

今天就是六月十二日的晚上。

花園酒店1214房嗎?

你就等着吧!

上一世,知道王傑是害自己的人。曹剛曾調查過他。

所以,曹剛知道王傑吸D。

你想在酒店快活,那我就舉報你吸D!

不管警察抓不抓的到你吸D,但是,讓你出洋相就行了。

到了晚上九點,曹剛來到了公用電話廳。

眼下,公共電話廳還有,這個地方,是一個工廠,有些打工人就在這裏打電話回家。

曹剛投了一枚硬幣後,電話接通了。

“這裏是PE市110,請問你有甚麼需要幫助的嗎?”

曹剛讓系統壓低了自己的聲音。

“110嗎?在本市的花園酒店1214房,有人進行D品交易!”

他故意說的大些。

一聽D品交易,110的人馬上說:“你怎麼知道花園酒店1214房有人進行D品交易?”

曹剛纔不會多留。如果他再多說五分鐘,就會有警察過來,將自己抓住。

曹剛快速地放下電話,掏出了一個新毛巾來,將電話筒,撥電盤與按鍵,還有電話亭中被他碰過的地方,都試擦了一遍。

腳上不用擦了,因爲他穿了一個厚布的鞋套子,從底下套住了鞋子。

警察要想查他的鞋印,那是不可能的。

之後,曹剛走到了一塊車道上,脫下了鞋套。

將那塊毛巾與鞋套,裝進了口袋中,快速地離開了。

在曹剛走後的三分鐘,一輛警車來到了電話亭。

警車上下來了三個警察,對現場進行了勘察。

結果是,甚麼都沒能查出來。

而在同一時間,五輛警車,載着十多個警察,衝進了花園酒店,

他們一來,馬上就查詢,1214房住的是誰。

酒店的前臺,馬上將登記的資料拿了出來。

警察看過後,發現不是老毒蟲。

這邊的人在查,那邊的警察已經到了十二樓。

他們來到了1214房,直接踢開了房門衝了進去。

酒店的人都不敢大聲地說話,更不會指責了。

警察衝進去後,馬上按住了牀上的一男一女。

將他們的手用手銬銬了起來。

那一男一女正是王傑與黃芳。

王傑生氣地說:“你們幹甚麼?我爸是稅務局局長。”

警察不理他,馬上對房內開始了搜查。

也該王傑倒黴。他今天約好了幾個人,在十一點在酒店一起喫飯。

喫完飯後,他會將買來的粉分給他們。

所以,王傑將一百克的白粉帶到了花園酒店。

過去,他經常這樣做,從來沒有出過事。

這就讓他以爲,這裏很安全,不會有人查的。

但是他沒想到,曹剛出現了。

對他知根知底的曹剛,就是王傑的催命鬼。

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D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王傑這一回,帶來的白粉有一百克。是五十克的兩倍。

他這命懸了!

而黃芳,作爲知情者,知情不報,隱瞞,她也會判處五年以下的徒刑。

報了警後,曹剛沒有去花園酒店。那就太招搖了。

他不去,但是,花園酒店發生的事,曹剛全知道了。

酒店那裏發生的事,很快就上了網。

王傑與黃芳被押出花園酒店,雖說都戴了口罩,但是,曹剛還是從視頻上認出了他倆。

本以爲,王傑帶在身上的D品很少,只夠他吸的。

哪想到,這傢伙還販D!

你家那有錢,還需要你販D嗎?

曹剛感到,身上的枷鎖一下子打開了!

他那八年來,沉重的包袱,放落下來了。

一個沒有了負擔的人,就是一個新的生活的開始!

不管王傑死不死,他都不能再找曹剛的麻煩了!

爲了慶祝,曹剛拿出了一瓶紅酒,拿出了三根火腿腸,一個滷雞蛋。

慶祝吧!曹剛!

祝你新生!

這一次,曹剛喝醉了!

一瓶紅酒,給他一個人喝光了。

第二天,曹剛起牀,接到了一個電話。

電話是警察局打來的。一個警察姐姐打來的。

是黃芳捎信來,說想見曹剛,並且讓曹剛將她的幾件換洗的衣服送去看守所。還說給她送去她愛喫的草莓蛋糕。

想見?

還能見嗎?

你要是不出事,你會見我嗎?

見是不用見的了!

你還想喫草莓蛋糕?你以爲曹剛還是那個將你捧在手心害怕化掉的傻瓜?

曹剛還是將黃芳的衣服都送去了看守所。

沒有去見黃芳,更沒有草莓蛋糕!

星期六與星期天,曹剛接到了十幾個電話。

都是同學打來的,他們問,爲甚麼黃芳與別人在酒店被抓?

這些人中,關心的只有兩人,其他的人都是幸災樂禍的。

曹剛告訴他們,自己與黃芳在一個月前就分手了!

她的事,與自己沒有一點關係。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