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6章
昨天被邀請去薄家作客,老太太就跟她說,薄司御少時就進了部隊,在裏頭待了十幾年。二十四歲出任務隊友全部犧牲,自己也受了重傷,這才退伍回到海城。
他失去了摯友。
沒了雙眼。
回海城這四年裏也就一個心腹白特助跟隨左右。
接管盛世集團,每天處理完助理遞到上去的工作文件,跟合作方通完電話,就聽財經類的廣播資訊,空閒時出海釣魚,去莊園品嚐新收藏的酒......獨來獨往,沒有社交圈子,私人手機裏也沒幾個聯繫人。
老太太說最後一點的時候,林晚還不相信。
現在甚麼年代了?
21世紀科技大爆炸,上至七八十的老人,下至三歲孩童,都會玩手機,薄司御能不會?此時此刻,看着彈出來的這條回覆,林晚信了。
......
瑪莎駛過幾個路口,進入IFS商場地下停車場。
林晚宋清歡搭乘電梯,前往三十五樓的高奢珠寶品牌門店,取宋母半年前預定的一套祖母綠首飾。
經理領着兩人進門。
去了貴賓室。
在等待工作人員取貨的過程中,林晚隨意拿了本桌上的珠寶雜誌,低頭翻看着。不一會兒,就聽見碎嘴子好友唸叨:“我媽做甚麼都沒耐心,這份寶石套裝像是有甚麼魔力,半年前看設計簡圖她就愛上了,全款下定。”
“不止我媽,上流圈子裏的名媛貴婦都很喜歡Eva的珠寶設計作品。這份發表於2017年的首秀作品,如今被拍賣行炒出了兩個億的天價,太恐怖了。”
“放眼全球的珠寶行業,現在Eva就是風向標。名門貴胄都以佩戴她的珠寶設計作品爲榮,無數商家都靠着她的設計衍生仿造品賺錢。”
“晚晚,你從事珠寶設計工作,這位設計師應該認識吧?”
林晚偏頭看她。
定睛在她手中那本‘Eva珠寶設計特輯’書封面上。
“聽說過。”
“沒見過本人嗎?”
“我哪有這本事?”林晚笑道。
“不應該吧!你十五歲那年回到海城,考上了海大的設計學院少年班。你的導師是如今國內的設計泰斗燕老,他老人家沒引薦你跟Eva見面嗎?”
“老師年紀大了,而且Eva行蹤不定。”
“也是,Eva出名至今八年了,從未在媒體面前露過面,沒參加過任何行業內外的活動。連我這個電腦高手,都沒挖出她一張照片。”宋清歡托腮,吐槽道:“唯一得知她女性這個身份,還是在前兩年國際婦女節當天,她帶着新作品,以女性的身份公開爲女性站臺。”
貴賓室的門簾被掀開,經理恭敬道:“宋小姐,貴重商品出庫需要進行人臉識別,麻煩您同我去一下樓上。”
宋清歡離開了。
室內瞬間安靜了下來。
那本Eva的作品冊被放在茶几上,林晚彎腰拾了起來,低眸看向攤開的這一頁。一款水滴型的寶石項鍊,Eva爲了紀念亡母所作。
一道熟悉的聲音透過被掀開半邊的門簾,從大廳方向傳了過來。林可意語氣尖銳,得理不饒人:“本小姐看上這條手鍊,是它的榮幸!”
“抱歉小姐,Eva大師的珠寶產品都是需要預定的,櫃檯展出的是樣品,無法進行售賣。”
“把你們經理叫過來,我投訴你!”
“可意消消氣,你是林家的二小姐,身嬌體貴,不值得跟這種人生氣。而且她說的也沒錯,Eva設計師的作品確實要預定——”
“你的意思是我比不上Eva?”
“可意你這——”
“我被爆出僱傭司機制造車禍,形象受損,林氏下架了我所有的設計作品,市場在抵制我,同行在踩我,海城上流圈子的人在嘲笑我,就連你這個小嘍囉都敢跟我頂嘴了?”
林可意摔了手裏的杯子,怒氣衝衝出了珠寶店。被她指着鼻子罵的朋友沉着臉攥了攥手,即刻又帶上諂媚和順的笑容,大步追着她去了。
折返一樓的宋清歡遠望見了爭吵這一幕。
她進到貴賓室,發現林晚也同樣在看戲。宋清歡八卦道:“聽說林可意這幾天一直在發瘋,身邊的人都被她折磨得不輕。”
含着金湯匙出身。
林父把她捧在手心裏,上學的時候成績不合格,就花錢把她買進海大設計學院。大學畢不了業,又重金買學位證書。
進了林氏,半年都拿不出作品,再一次花錢請人畫設計圖,用自己的姓名發表。兩年來產出了不少作品,在國內有了點名氣。
蓄意傷人的醜聞一出,這點名氣蕩然無存。
她當然生氣。
恨不得S了所有人。
林晚問:“清歡,你知道跟在林可意身邊那個人嗎?”
“她叫韓婧,她家是做寶石原廠加工生意的,很小的一個企業。估計是爲了拿下你們林氏珠寶的大單,天天圍着林可意轉。”
“爲了巴結林可意,斥巨資在店裏買了個粉鑽戒指。據說林可意跟她關係不錯,許多事都跟她商量。沒準你之前出車禍,就是她給林可意出的主意。”
林晚點了點頭。
再次望向店門口林可意離開的方向,女人眼眸微涼,垂放在身側的手指摩挲了幾番。
-
午後。
林晚手機下單了順豐同城,在院門口將簡單收拾好的個人物品交給快遞小哥。林蔭道上傳來呼嘯的車聲,林可意從她的寶馬超跑下來,臉上的怒氣依然未消。
她掃了眼快遞員。
又睨了眼林晚。
爲了不落人口實,林父將十五歲的林晚從海城接了回來。同住一個屋檐下九年,林晚天資平庸,不擅長社交,大多圈內人至今只知林家有個小姐林可意,無人知曉林晚。
父親又極其疼愛她。
每次看見不起眼的林晚站在遠處,偷偷看着她和父母的親子時光,林可意心裏就舒服得不行。她們倆是同一個父親,憑甚麼林晚長得這麼漂亮,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精緻,無需過多打扮,素顏都勝過萬千春/色?林晚又憑甚麼能先遇到陸景川,成爲景川哥的青梅,得到景川哥的喜愛?
林可意不甘心。
她不服。
“你又偷藏了甚麼東西?”林可意瞥了眼已經走遠的快遞員,目光輕蔑打量了林晚數眼:“不會又是我穿剩下的衣服,玩膩的首飾吧?”
林可意記得很清楚。
多年前的夜晚,她鬧脾氣,將林父費了大心血爲她買了夜明珠丟出窗外。當時林晚就在她身旁,她隨口一句:“你去撿,撿到就給你了。”
林晚還真去撿了。
蹲在草地上,仔細擦拭夜明珠上的污漬,小心翼翼揣進口袋裏。那些她當成垃圾丟棄的物件,林晚卻視爲寶貝。
就像林晚獨居在海城的那十年,父親隔幾個月去看她一次,她總是早早地開始等,準備好飯菜跑着迎林父進門。而她林可意喫飯,爸爸得哄着她求着她,她才賞臉多喫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