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章
杭城,金牌律所。
林北看着坐在自己對面的人。
一米九的大高個兒,臉上時刻洋溢着的自信從容,再配上那“絕頂”的強者髮型,帶給人很強的壓迫感。
擁有如此氣場之人,正是傳說中的“法外狂徒”羅祥!
“林先生請坐。”羅祥做了個“請”的手勢,接着便道,“時間寶貴我們就開門見山吧,你遇到甚麼法律方面的麻煩了,或者說有甚麼法律問題要諮詢?”
“是這樣的羅律師。”
林北立刻把事情講述了一遍。
最後沉聲道:“對方多次惡意造謠誹謗,傳播極廣,已經對我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我的訴求很簡單,送進去!”
“送進去?”
聞言,羅祥表情變得有些怪異,雙眼直勾勾盯着林北。
“就因爲對方在網上造謠誹謗,你就要把人送進去?”
“沒錯!”林北重重點頭,“我明明甚麼都沒幹,憑甚麼要受這無妄之災?”
“不把它送進去,這口氣我是無論如何都咽不下去的。”
林北看着羅祥沉聲道:“羅律師,如果你是想勸我大度的話,還請免開尊口吧。”
“哈哈哈!”羅祥大笑幾聲,“別誤會別誤會,勸人大度遭雷劈,我可不會幹這種事兒。”
“我剛纔的話沒有別的意思,只是想確定一下你的決心。”
“既然你打定主意要告到底,那麼......”
羅祥蹭地一下站起來,向着林北伸出右手。
臉上泛起邪魅狂狷的笑。
“這個案子我接了!”
“嘖嘖嘖,難得碰到這麼一個有趣的自訴案,我的訴狀已經飢渴難耐啦!”
“希望這次的對手稍微能打一點,不然可就太無趣啦。”
接着,還發出“桀桀桀”的笑聲。
對面,
林北一臉懵逼地站起來,一臉懵逼地握手,一臉懵逼地看着羅祥。
沃特嗨噴嘚?
剛纔還正襟危坐,非常嚴肅,怎麼突然就中二病爆發了?
這是甚麼奇奇怪怪的打開方式?
“呃......羅律師,你剛纔說,自訴案?那是甚麼?”
林北好奇問道。
羅祥嘴角抽動了兩下。
顯然對於他來說,這個問題有點過於基礎了。
就好比你去問三少,怎麼能把一本小說續寫五部一樣......
不過羅祥還是簡單解釋了一下。
其實自訴案,是跟公訴案相對的一個概念。
刑法中絕大多數罪名,都是公訴案,比如盜竊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
這些案子的基本流程就是被害者或者熱心羣衆報案,警方立案偵查,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法院開庭審理,最後定罪量刑。
服務保送入獄,省心又可拷。
但也有少數刑法罪名比較特殊,警方不會主動介入偵查,檢察院也不會提起公訴,只有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訴,法院纔可能受理。
這種就叫做自訴案。
而誹謗罪就屬於此類。
“原來如此。”聽了羅祥的解釋,林北緩緩點頭。
這趟不白來嗷,有用的知識又增加了。
羅祥嘆了口氣又道:“近年來,網絡誹謗時有發生,但大多數都不了了之,就是因爲維權成本高。”
“不光需要自訴,勞心勞力,而且還隔着虛擬網絡,別說費勁了,甚至就連對面是人是狗都無法確定。”
“所以絕大多數人遇到這種事情,也只能是打碎了牙齒往肚子裏咽,長此以往,也助長了某些人的氣焰。”
羅祥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北。
“林先生,你能下定決心將訴訟進行到底,這很難得。”
“這個案子辦好了,或許,網絡亂象會有所改善。”
林北笑着搖搖頭,“整治網絡環境嗎?我還沒有那麼大的願景,我只想求一個念頭通達。”
“哈哈!”
羅祥爽朗一笑。
愈發覺得林北很對自己的脾氣,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念頭通達,說得好啊。”
“林先生......不,這麼叫太生分了,我年長你幾歲,就叫你林老弟吧。”
羅祥眉毛一挑。
“林老弟,你想不想念頭更通達一點?”
“啊?”林北疑惑。
羅祥邪魅一笑,淡淡道:“換句話說,你想不想讓她在裏面多蹲幾年?三年或許不夠,最少五六年打底吧。”
握草=͟͟͞͞=͟͟͞͞(●⁰ꈊ⁰●|||)
聽到這話,林北整個人都麻了。
這是可以說的嗎?
大哥你可是律師來着,但你現在這一臉興奮的表情是怎麼回事?
不知道的還以爲你在監獄有KPI呢。
林北嚥了下唾沫緩緩開口:“羅律師,誹謗罪封頂不就三年嗎,這五六年......”
就算你是法外狂徒,也不可能讓法院做出超出法定刑的判決吧?
羅祥淡淡道:“誹謗罪確實封頂三年,可如果再加一條罪名呢?”
林北更疑惑了。
羅祥緩緩吐出五個字:
“尋釁滋事罪!”
他也知道林北肯定不瞭解,所以不等林北發問便解釋道:
“所謂尋釁滋事罪,還有一個叫法——萬能罪!”
“這麼跟你說吧,但凡是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產生了社會矛盾的,都能歸到這個罪名之下。”
“而兩高在十年前發佈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特意針對網絡尋釁滋事做出了補充說明。”
“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羅祥解釋一番後,笑眯眯看着林北。
“這個話題現在全網熱搜,這麼大的輿論風波,你說,這算不算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林北一拍大腿:“算!這可太算了!”
羅祥攤了攤手:“so......”
林北雙眼一亮,大點其頭。
你別說,你還真別說。
送進去多蹲幾年這事兒,好像真的可刑啊!
不愧是法外狂徒。
看着對面這個滿面紅光,興奮無比的男人,林北不由得想起了江湖上關於他的傳聞:
失常發揮,能把對方送進去。
正常發揮,能把對方和律師一起送進去。
超常發揮,能把敲槌的送進去。
極限發揮,在場所有人都特麼得進去!
就連從法院門口路過的流浪狗都別想倖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