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第三章
我和宋時安在一起四年,結婚六年。
我們是同一個系的,她是系裏的高嶺之花。
卻看上了我這個書呆子。
我本以爲她是帶着玩玩的心態想要圖個新鮮。
所以一直沒有同意。
可她卻堅持了四個月,四個月雷打不動的天天給我送早餐,等我下課。
四個月早安晚安從沒落下過。
說不動心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答應了她的追求。
也是爲了回報她之前的付出,在一起之後我對她非常好。
幾乎是要甚麼給甚麼。
含在嘴裏怕化了,捧在手裏怕掉落。
我們就這樣走過了大學四年。
因爲家裏窮,宋時安的父母並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於是我拼了命的賺錢,一天打六份工.
就連晚上都不敢睡。
宋時安感動得要命,爲了我,跟家裏鬧掰。
陪着我出來闖蕩。
這樣一個愛我如命的女人,怎麼會背叛我呢?
我越想越是覺得這其中是不是有甚麼誤會。
十年了,我那麼瞭解她。
她應當不會這麼對我。
再三猶豫下,我決定今天回去跟宋時安好好談談。
如果是我誤會了,那我就給她好好道歉。
畢竟日子總是要過的。
想到這,我在網上定了玫瑰花。
等到下班時候,開車去接兒子順帶把這個事情解釋清楚。
可當我開着車到達幼兒園的時候。
卻沒看見兒子的影子。
詢問老師,老師一臉古怪的看着我,“你說你是星星的爸爸?”
“可是他爸爸媽媽剛剛把他接走。”
我拿着花的手一頓。
照着老師手指的方向,開過去時。
正好看見宋時安和蔣文旭從車上下來,兒子騎在蔣文旭的肩膀上,手裏還拿着一個氣球。
三人有說有笑,朝着對面的麥當勞走去。
身邊不乏有路過的人議論。
“那一家子好養眼啊,爸爸媽媽顏值都好高!孩子長得好像爸爸。”
“是啊,而且看起來好幸福!”
......
抓着方向盤的手,越來越緊。
多可笑,我的妻子,兒子。
竟然跟我的老闆成了一家人。
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血淋淋的巴掌打在我的臉上。
像是在提醒我,我所準備的一切都像是一場笑話。
我極力的剋制着自己的情緒,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
然後將早已凋謝的玫瑰花扔進了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