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玥,我準備娶林若冰爲妻,你收拾收拾從這個房子裏搬出去吧。”
顧西州回到別墅,利落的刷開指紋解了鎖,只覺得今日屋內的氣氛似乎與往日有些不同。
這不是他的家,卻是沈秋玥這位千金小姐斥資1億爲他買下的愛巢,當他舔狗的那三年,沈秋玥每天都做好飯菜等在這棟豪宅裏,儘管他來的次數屈指可數。
原因無他,他們根本就不是名正言順的男女朋友,在他眼裏,沈秋玥不過是他一條忠誠的舔狗。
玄關內是一片漆黑,只有客廳的壁燈打出隱隱光束,他走進,這才發現沈秋玥坐在沙發上,氣質似乎與往日有些不同。
“跟你說話你聾了?怎麼不吱聲,坐在這裏裝神扮鬼的演給誰看!”顧西州的語氣充滿不耐煩。
三年來,他早已習慣用這種語氣跟她說話,而她也逆來順受從不反抗,人前她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囂張跋扈、作惡多端,可只有他知道,人後她有多聽自己的話。
“搬家?我沒聽錯吧?”
順從如她,三年來卻第一次用了反問的語氣,甚至還帶了絲嘲弄。
顧西州心下猛然一跳,下意識的按下客廳壁燈的開關。
黑色海藻般的長髮如瀑布似的披散在沈秋玥肩頭,顯得她那張明豔精緻的臉蛋愈發嬌小,她原本就漂亮,只是此刻,比起往日的庸俗,她的眉眼似乎更多了一分犀利和冷冽。
被她跪舔三年,曾經的顧西州連看到她都覺得噁心,是以這三年,他連她一根頭髮絲都沒碰過。
可就在此刻,望着她裙襬之下若隱若現的白嫩小腿,他卻突然萌生出一絲後悔。
沈秋玥看着眼前的男人在自己對面坐下,那身西裝似乎還是她前幾日買來送他的,昂貴的華倫天奴高定。
百十來萬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倒也襯得他人模狗樣,難怪之前自己身體裏那位快穿大佬被他迷得七葷八素。